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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害人TOM G 跟「摔角王」ㄧ書作者「假面國弘」的一段G情..

穿著過氣虎面T恤寫告白的技肥

與其說我是受害人,倒不如說我是能跟「假面國弘」匹敵的對手……技肥,這號人物。

小時候,我就相信世界上有金肉族的王子「金肉人」來到地球,用他的火災場蠻力發功,額頭上的肉字會像火燄般燃燒,並施展各式的殺人技巧維護正義。在我眼裡看來,什麼超級塞亞人、北斗神拳,都是花拳繡腿的東亞病夫。

國一的時候,去錄影帶店裡黑黑的小房間挑A片,結果老闆不給我租。老闆說:「年輕人,想看刺激的就看摔角吧!」看完了才發現我就是那萬中選一,與生俱來就是摔角的料。之後天天看完摔角才肯睡覺(現在都看「我愛黑澀會」)。

那時迷上了摔角三冠王「天龍源一郎」(一頭捲髮的壯漢),第一次覺得我那頭常被同學恥笑的自然捲髮型,跟天龍一樣帥,因此,更加視他為偶像,每天在家穿著黑色三角內褲照鏡子擺pose,覺得自己帥到不行。記得那時用立可白寫了五個大字「天龍源一郎」在我的帆布書包上,覺得很酷。

國中寫作文「我的志願」,我只寫了兩個字──摔角,就趴著睡。打架的時候,也因使出「猛虎螺絲坐」讓同學口吐白沫,在那之後,沒有人敢再欺負我,相對的也沒人敢接近我。

從那時開始,我就自封為 「摔角王」,當時同學在瘋籃球,我總是對著籃框架練我的關節技跟手刀……那些動作在同學眼裡看來很蠢、又影響他們打球,但我依舊覺得自己帥到不行。

上復興美工的第一天,班上同學自我介紹時,也有一位自封為摔角王的「假面國弘」,嘴裡含著廣告顏料、吐出紅色的煙霧,也是摔角王的我內心真不是滋味。

下課,我跟他認識開場的第一句話是:「同學!你的胸肌能承受我的手刀嗎?」結果他被我一劈倒地不起。之後,下課的十分鐘,大家都在忙著交男女朋友,我們兩個則是用手刀互砍胸部練習,還要裝做不痛;不然就是用關節技互折,藉此填補空虛的下課十分鐘。回家都要吃強力鐵牛運功散,來迎接明天的摔角試鍊。

記得下台中考二專的十八歲,晚上穿著內褲看著摔角頻道一邊K書,然後就在床上玩起「劈奶胸」手刀,緊接著使出我的絕招,把193公分(摔角王註:185才對)的巨人國弘高舉,用猛虎螺絲坐重擊在床墊上;但我的背也狠狠的撞到床頭板,第二天還帶傷考試,邊考邊呻吟邊摸背,老師還以為我在作弊,要我檢點一點。

現在年過三十,同學聚會的時候,國弘依然保持當年的熱情邀請我練功,而我總是離他遠遠的,因為他已經是貨真價實的「摔角王」,我已經承受不了他的重擊,他的光芒已遙遙在我之上,跟金肉人有同等的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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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漢的必修: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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